主 旨:貴中心配合主管機關變更,修正「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 中心業務規則」第三條、「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捐 助章程」第三條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調處委員 會遴選及運作原則」第貳項乙案,准予核備。 說 明:依據「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機構管理規則」第四條及第七條規定 暨本會證券期貨局案陳 貴中心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證保管字第0931 00045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