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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9 19:2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請求權人齊備其他證明文件,保險公司應無拒絕理賠之權力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2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保局四字第0930206407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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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理賠金額確認書」內容是否有檢討必要,例如有關「
          加害人」相關資料,在本案中李○○先生已經過世,對方肇事人蔣○○先
          生是否願意在該確認書上簽名?均有疑義,若請求權人齊備其他證明文件
          ,保險公司應無拒絕理賠之權力,請一併與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
          會檢討改善。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