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關於 貴公會研擬改善業務員招攬不實問題之相關作法乙案,洽悉,並請
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 貴公會 96 年 6 月 22 日壽會文字第 96061
870 號函辦理。
二、貴公會所擬「業務員所屬公司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 19 條第 1
項懲處之統一標準」及「保險業務員涉有犯罪嫌疑裁量移送參考表」
,業經各相關公會於 96 年 12 月 10 日討論通過,並自 97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另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將之納入業務員教育訓練範
圍,並按季檢送懲處資料供 貴公會彙整分析後函報本會保險局。
三、至 貴公會另建置業務員懲處異動檔供會員公司連線查詢乙節,請依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