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關貴 公會建議壽險業收取網路投保及非以人工收取續期保險費所製發 之繳費送金單,擬於經要保人書面同意後得採用電子文件方式寄發乙案, 洽悉,並請依電子簽章法令規定辦理,請 查照。 說 明:依據 貴公會 96 年 5 月 28 日壽會文字第 96051558 號函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