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配合聯合國安理會 UNSCR 1737 與 1747 號決議對伊朗發展核計畫與彈
道導彈計畫之制裁一筆,檢附前揭聯合國決議暨管制名單中英文版(詳附
件)乙份,請速依說明辦理,請 照。
說 明:一、依據法務部調查局 96 年 4 月 14 日調錢貳字第 09600157280 號
函辦理。
二、貴行(公司、中心)如發現旨揭決議管制名單所列之組織或人員之交
易,或其等為最終受益人之交易,包括:參與核計畫或彈道導彈計畫
之實體(公司或集團)及個人、伊朗革命衛隊實體(公司或集團)及
主要人物、賽帕銀行、賽帕國際銀行等,應依洗錢防制法第八條授權
規定事項列為疑似洗錢交易,立即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並請副本會
。
(註: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