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3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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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11 月 25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1 年 11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104520206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圖表附件: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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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強
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並自一百十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生效。
附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會計處理及業務財務資料陳報辦法」第九條「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監理報表」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0 年 2 月 20 日
金管保產字第 11004107772 號令,修正,並自 111.11.30 生
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