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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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第16點所稱之「一定金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27日金管法字第09400142470號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0901929101號 令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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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廢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要點」及「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金管法字第○九四○○一四二四
七○號令」,並自即日生效。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4 年 12 月
27 日金管法字第 09400142470 號令,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