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4 03:30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多幣別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各類型受益權單位面額及與基準受益權單位之換算比率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4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70104686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依據貴公會 106  年 8  月 14 日中信顧字第 1060600162 號函及 107  年 2  
    月 22 日中信顧字第 1070600028 號函辦理。
二、檢送本會修正「含新臺幣多幣別基金及外幣計價基金問答集」一份,請配合修正
    貴公會網站資料內容,並請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三、有關所建議各類型受益權單位面額及與基準受益權單位換算比率之計算方式及訂
    定匯率取用日一致性原則一節,請配合列入下次信託契約範本修正事項併為檢討
    修正。
四、有關所報現行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信託契約或公開說明書揭露內容有未妥適者,
    或依發布後問答集需配合修正信託契約或公開說明書者,請輔導該等證券投資信
    託事業應於下次修正信託契約或公開說明書時併同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不
    召開受益人會議,惟應檢具律師意見書說明對受益人權益無重大影響,向本會申
    請核准修約,並於信託契約修正內容施行前 30 日,公告及通知受益人。
正    本: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