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7:23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所詢有關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5 條第 2 項第 6 款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4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000070800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一、復 貴事務所 100  年 3  月 2  日(100) 常投字第 02038  號函。
二、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辦理授信以外之交易時,應依金融控股公
    司法第 45 條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有關「捐贈」於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5 條適用
    一節,考量捐贈為無償性,無「不優於同類對象」條件之適用;但辦理捐贈,須
    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制訂相關內部規範送董事會決議,並將對政黨、利害關
    係人及公益團體所為之捐贈情形對外公開揭露。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義,宜由具有法規適用及遵循疑義之業者,檢附個案具體事實資
    料及法律意見來函洽詢。
正    本: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希律師、王○傑律師)
副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張○蓮)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