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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2:0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中華民國 89 年 9 月 18 日台財融字第 8974918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10460003285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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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會業於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以金管銀控字第 10460003280  號令發布「
資訊服務業及金融科技業為經主管機關認定之金融相關事業規定」,爰停止適用旨揭
函文。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珠)(請轉知所屬會
          員機構)
副    本:中央銀行、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桂○農)、法源資訊股份
          有限公司、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本會銀行局

(原財政部 89.09.18 台財融字第 89749188 號函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