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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計算方法說明及表格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1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7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20274127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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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之調整
壹、自有資本之法定調整項目
貳、非控制權益及其他合併子公司發行非由銀行直接或間接持有之資本工
    具之處理
參、加權風險性資產之產出下限調整
肆、法定調整項目自資本扣除之計算釋例
伍、附錄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二部分  信用風險標準法及內部評等法
壹、信用風險標準法
一、風險權數
(一)盡職調查相關要求:
(二)資產負債表表內項目計提信用風險之計算方法
(三)資產負債表表外項目計提信用風險之計算方法
二、外部信用評等
(一)合格外部信用評等機構須符合之標準
(二)使用外部信用評等之原則
三、風險抵減工具(Credit risk mitigation)
(一)適用範圍及處理原則
(二)擔保品
(三)資產負債表表內淨額結算
(四)保證(包括保險)與信用衍生性金融商品
四、基金權益證券投資之風險性資產計算釋例
貳、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簡稱 IRB  法)
一、總論
二、暴險部位之種類
(一)一般性說明
(二)企業型暴險定義
(三)主權國家型暴險定義
(四)銀行型暴險定義
(五)零售型暴險定義
(六)權益證券型暴險定義
(七)合格買入應收帳款定義
三、基礎內部評等法與進階內部評等法
(一)一般性規定
(二)不同資產類別之適用規定
四、採行 IRB  法之規定
(一)申請 IRB  法之最低門檻
(二)各資產類別分階段導入規定
五、各類暴險風險性資產與應計提資本之計算
(一)企業型暴險(主權國家型及銀行型暴險相同)
(二)零售型暴險
(三)買入應收帳款
六、預期損失之處理方式及損失準備之認列
(一)預期損失之計算
(二)損失準備之計算
(三)預期損失及損失準備之處理
七、內部評等法之最低作業要求-共通原則
(一)最低作業要求之遵循
(二)評等系統之設計
(三)評等作業流程
(四)風險成分數量化
(五)評等結果之有效性
(六)內部評等之實際使用
(七)公司治理與監督
八、內部評等法之最低作業要求-特殊規定
(一)買入應收帳款之最低作業要求
(二)租賃權益之最低作業要求
(三)違約定義
(四)擔保品之最低作業要求
(五)壓力測試
參、附錄
    附錄一、合格外部信用評等公司之評等對照
(一)合格外部信用評等公司之評等對照表-長期
(二)合格外部信用評等公司之評等對照表-短期
(三)本國評等等級之風險權數對照表-長期
(四)本國評等等級之風險權數對照表-短期
(五)市價評估交易對手風險損失(CVA) 之本國評等等級之權數對照表
(六)證券化本國評等等級之風險權數對照表
    附錄二、特殊融資之法定分類法
    附錄三、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應計提資本計算方法
(一)名詞定義
(二)適用範圍(Scope of application)
(三)跨商品淨額結算規則
(四)集中結算交易對手暴險之處理
(五)標準法(SA-CCR)
(六)內部模型計算法(IMM 法)
(七)市價評估交易對手風險損失(CVA) 之資本計提
(八)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採標準法(SA-CCR)之計算釋例
    附錄四、未按期交割與非採同步交割機制交易之資本處理
(一)一般性原則
(二)資本計提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三部分  證券化
壹、適用範圍及名詞定義
一、適用範圍
二、名詞定義
三、再證券化暴險之認定
貳、風險移轉之認定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傳統型資產證券化交易之風險移轉認定標準
二、組合型資產證券化交易之風險移轉認定標準
三、清償買權之處理原則
四、隱含支撐之處理原則
參、使用外部信用評等資訊及信用分析之作業準則
一、使用外部信用評等資訊之作業準則
二、證券化暴險擔保品之資訊要求
肆、資本計提方法
一、證券化交易之資本扣除方法及適用 1250 %風險權數之情形
二、創始銀行對資產證券化交易之資本計提上限
三、資產證券化交易之標準法
四、資產證券化交易之內部評等法
伍、資產證券化交易加權風險性資產之計算釋例
一、釋例之基本假設
二、釋例之計算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四部分  作業風險
壹、標準法(Standardized Approach)
一、計算方式
二、組成因子及定義
三、在集團內採用標準法
四、損失資料辨識、蒐集及處理之標準
五、自損失因子(LC)中排除的損失
六、從營運指標(BI)中排除已剝離之營業活動
七、納入合併與收購相關之損失及營運指標(BI)項目
八、揭露
貳、附錄
附錄一:營運指標(BI)組成因子之定義
附錄二 作業風險損失事件型態分類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五部分  市場風險
壹、前言
一、市場風險定義
二、市場風險適用範圍
三、交易簿之定義與相關規定
四、審慎評價原則(Prudent valuation guidance)
(一)評價及控管機制
(二)評價方法
(三)評價調整(Valuation adjustments)
貳、標準法
一、利率風險
(一)利率風險範圍
(二)個別風險(specific risk)
(三)一般市場風險(General market risk)
(四)利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及附買回型票債券交易
(五)附錄-表格
(六)範例
(七)附錄-存續期間法(Duration method)
二、權益證券風險
(一)前言
(二)權益證券現貨部位
(三)權益證券衍生性金融商品
(四)範例
三、外匯風險(含黃金)
四、商品風險
(一)期限別法(maturity ladder approach)
(二)簡易法(simplified approach)
(三)選擇權交易
(四)範例
五、選擇權之處理
(一)前言
(二)簡易法
(三)敏感性分析(Delta-plus)法
(四)情境分析法
(五)附註─敏感性分析法參考說明
(六)範例
參、內部模型法
一、前言
二、一般性標準
三、質化標準(qualitative standards)
四、市場風險因子之規範
五、量化標準(quantitative standards)
六、壓力測試
七、外部驗證
八、內部模型法與標準法之混合使用
九、個別風險之處理
十、模型驗證標準
十一、交易簿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
  (一)增額風險之資本計提原則
  (二)驗證(Validation)
附錄、附加因子之計算範例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六部分  槓桿比率之計算
壹、槓桿比率之計算
一、計算方式
二、第一類資本淨額之計算
三、暴險總額之計算
(一)一般性原則
(二)資產負債表表內暴險
(三)衍生性金融商品暴險
(四)有價證券融資交易(SFT )暴險
(五)資產負債表表外項目暴險
貳、附錄-計算釋例
一、附買回交易(RP)
二、附賣回交易(RS)
三、有價證券借出
四、有價證券借入
五、與同一交易對手同時承作附買回與附賣回交易
六、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CDS)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第七部分  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計算表格
壹、總表
貳、信用風險標準法
參、信用風險內部評等法(IRB 法)
肆、證券化
伍、作業風險
陸、市場風險
柒、槓桿比率
(編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