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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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固定收益證券募集發行、參加人間或參加人 與客戶間議價買賣及本息兌償之相關款項收付業務
公發布日:
民國 95 年 08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四字第0950003743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相關服務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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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 業得經營固定收益證券募集發行、參加人間或參加人與客戶間議價買賣及 本息兌償之相關款項收付業務。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