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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七條草案。

公告日期: 098.09.18
預告日期: 098.09.18 ~ 098.09.30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0980050087號 公告
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二、修正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
三、「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及意見徵詢表詳如附件,亦可至本會證券期貨局網站查閱(網址:ht
    tp://www.sfb.gov.tw)。
四、對於前述草案有任何意見或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 7  日內向本會
    證券期貨局陳述(請以電子檔案寄至 yueh@sfb.gov.tw),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組。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一段 85 號。
(三)電話:(02)27747228。
(四)傳真:(02)87734154。
(五)電子郵件:yueh@sfb.gov.tw。
容: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係主管機關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
問法第十條第一項之授權,於九十三年十月三十日訂定發布,期間歷經九十五年一月
二十日、九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九十七年三月四日及九十八年六月六日之四次修正
。本次為利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因應市場變化,擇時推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供投資人
選擇,暨提高其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彈性,爰修正第七條第三項有關證券投資信
託基金開始募集及申請展延開始募集期限之規定,分別由三個月調整為六個月。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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