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 公告事項: |
廢止理由 「保險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及「保險業接受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 製本之程序及收費標準」係別分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六 條授權訂定,該法令業於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刪除 上開二項授權條文,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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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廢止理由 「保險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標準」及「保險業接受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給複 製本之程序及收費標準」係別分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及第二十六 條授權訂定,該法令業於九十九年五月二十六日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並刪除 上開二項授權條文,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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