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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第七條草案。
| 公告日期: |
10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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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告日期: |
102.11.27
~
102.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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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 |
金管銀合字第10230004260號
公告 |
| 依據: |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
|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信用合作社法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七十四條之一。 三、「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會 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 ),「法規草案 預告論壇」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七日內於 前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 2 段 7 號 7 樓 (三)電話:02-89689712 (四)傳真:02-8969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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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容: |
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第七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信用合作社投資有價證券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發布 施行後,歷經四次修正。本次修正係為因應信用合作社之實際需求並為適時提高其投 資風險評估能力及資產配置效率,另參酌金融市場發展情形,爰修正本辦法相關條文 。 本次計修正一條條文,修正重點為放寬信用合作社投資本辦法第二條第三項之國內上 市公司所發行之短期票券、非次順位之金融債券或公司債等,得不受第七條第一項信 用評等等級之限制,另刪除穆迪信用評等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信用評等之規定及外國公 債需符合國內信用評等機構信用評等等級條件之規定。(修正條文第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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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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