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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募集及發行普通股股票豁免申報生效之規定草案。

公告日期: 102.11.12
預告日期: 102.11.16 ~ 102.11.22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9301號 公告
據: 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三、旨揭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創櫃板募集及發行普通股
    股票豁免申報生效之規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fsc.gov.tw/
    ),「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
    起 7  日內於前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證券發行組)。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一段 85 號。
(三)電話:(02)2774-7176。
(四)傳真:(02)8773-4165。
容:

(無)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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