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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草案。

公告日期: 100.06.29
預告日期: 100.06.29 ~ 100.07.13
發文字號: 金管證發字第1000031374號 公告
依據: 行政程序法第 151 條第 2 項規定準用第 154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本辦法於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訂定發布,為擴大獨立董事與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
參與基礎,爰參酌外界意見修正本辦法第三條。考量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
及獨立性原則參照獨立董事之規定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於委任期間均符合本辦
法規定,嗣公司辦理選任獨立董事時,仍得參與選任為獨立董事,爰修正第一項第七
款規定;另考量實務運作情形及參照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獨立性有關規定,爰修正第
一項第四款規定,由「五親等」修正為「三親等」。

內容:

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三條修正草案總說明

本辦法於九十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訂定發布,為擴大獨立董事與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
參與基礎,爰參酌外界意見修正本辦法第三條。考量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
及獨立性原則參照獨立董事之規定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於委任期間均符合本辦
法規定,嗣公司辦理選任獨立董事時,仍得參與選任為獨立董事,爰修正第一項第七
款規定;另考量實務運作情形及參照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獨立性有關規定,爰修正第
一項第四款規定,由「五親等」修正為「三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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