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9.0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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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報「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草案及對照表一案,同意備查,請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發布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1.05.23
發布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110136580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內
容:
主 旨:所報「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
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草案及對照表一案,同意備查,請
查照並轉知會員機構。
說 明:復貴會 111 年 4 月 20 日全一字第 1110000585 號函。
正 本: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呂○誠先生)
副 本:本會檢查局、銀行局
圖表附件:
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金管會備查).pdf
「一人持有多個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其中一帳戶經通報為警示帳戶,其餘帳戶之通報及控管作業程序」修正對照表.pdf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11.06.10全一字第1110000880號函.pdf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