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O九五九六號函、七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七八)台財證(二)第二四二四O號函及八十年十月四日(八O)台財證(二)第二五一O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發布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110.08.26 |
發布字號: |
金管證券字第11003632862號函 |
異動性質: |
訂定 |
內容: |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七七)台財證(二)第
O九五九六號函、七十八年一月十七日(七八)台財證(二)第二四二四
O號函及八十年十月四日(八O)台財證(二)第二五一O八號函,自即
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7 年 12 月 16 日(七
七)台財證(二)第 0959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8 年 1 月 17 日(七
八)台財證(二)第 2424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3.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80 年 10 月 4 日(八
O)台財證(二)第 2510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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