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84年3月14日台財融字第84714112號函及85年12月3日台財融字第8555387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發布機關: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發布日期: |
113.09.24 |
發布字號: |
金管銀國字第1130144892號函 |
異動性質: |
訂定 |
內容: |
主 旨:財政部 84 年 3 月 14 日台財融字第 84714112 號函及 85 年 12 月 3
日台財融字第 8555387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
行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理代表人林○
茂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剛先生)、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
、銀行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4 年 3 月 14 日台財融字第 8471411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5 年 12 月 3 日台財融字第 8555387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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