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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二年八月十二日(82)台財證(三)第O一八九九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發布日期: 111.04.27
發布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10381774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容: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二年八月十二日(82)台財證(三)第O一
          八九九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82 年 8  月 12 日(82
            )台財證(三)第 01899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