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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8.27 14:08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5年11月22日金管銀(五)字第09550004110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主管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發布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 115.08.25
發布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1502724331號函
異動性質: 訂定
容:
主    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5 年 11 月 22 日金管銀(五)字第 09550
          00411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
          行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女士)、中華民國
          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董○○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
          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先生)、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銀
          行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5 年 11 月 22 日金
            管銀(五)字第 0955000411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