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轉知現經本會核准試行辦理網路投保業務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及兼
營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業務之銀行,無需再依旨揭應注意事項重新申請核准。
正 本: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
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人先生)
副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
表人桂○農先生)、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代表人林○彬先生)、法源
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檢查局、保險局(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