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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16 11:5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為確保金融市場安定及金融消費者權益,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應落實資安防 護作業,提升人員資安防護意識及資安專業職能,每年並應於董事會報告 資安整體執行情形,以強化資訊安全防護,請查照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60256007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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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依據本會 105  年度資通安全管理會報第 2  次會議決議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陳○煌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
          會(代表人許○通先生)、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鄭
          ○人先生)
副    本:本局綜合監理組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