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 53 條辦
理。
正 本: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許○博)、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
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戴○祥)、中華民國保險代理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
人許○通)、中華民國保險經紀人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傳○)、臺北
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游○萍)、高雄市公證商業同業公會(代表
人陳○文)
副 本:
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作社(代表人楊○吉)、財團法人保險事
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