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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5:4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檢送修正後「金管會為控管銀行承作不動產貸款風險所採行措施之問與答」一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7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法字第10300198760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說明:
正 本:
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人李○珠)
副 本:
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人孫○玉)、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代表人胡○雄)(均含附件
)、本會銀行局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101.02.06 銀局(法)字第 100
00417320 號函修正)

不再援用: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03.09.22  金管銀法字第 1031000
          4912  號函自 103.09.22  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