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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9:19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七日金管證七字第○九六○○七一一九三二號令,自即日廢止。
公發布日: 民國 103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30012211號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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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七日金管證七字第○九六○○七一一九三二
          號令,自即日廢止。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綜合規劃處、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
          處、檢查局、銀行局、保險局、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
          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
          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7.01.17 金管證七字第 09600711932
            號令廢止)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