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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5 08: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公告終止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等8檔股票期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種類。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10059071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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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自 101  年 12 月 20 日起終止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交易之
          中國砂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中鴻鋼鐵股份有限
          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晟銘電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嘉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期
          貨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種類。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資訊管理處、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
          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
          司、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