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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6 05:4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間從事投資結構型商品交易尚非屬「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3 項規定屬「具有市場牌告、公開市價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而得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之項目,上開商品交易仍應確實依上開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踐行提報董事會重度決議等相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10250150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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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間從事投資結構型商
          品交易尚非屬「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
          第 4  條第 3  項規定屬「具有市場牌告、公開市價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
          易」,而得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之項目,上開商品交易
          仍應確實依上開管理辦法第 4  條第 1  項踐行提報董事會重度決議等相
          關規定辦理,請  查照。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