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關於外交部就奧地利臺北辦事處、匈牙利貿易辦事處擬實施歐盟簽證規則
保險新制函詢相關事宜乙案,檢附來函影本乙份,請 查照並速依說明事
項辦理。
說 明:一、依據本會保險局案陳外交部 99 年 7 月 9 日外歐四字第 0991803
0010 號函辦理。
二、關於歐盟簽證規則要求旅客提供已投保符合條件保險之證明乙節,惠
請辦理下列事項:
(一)請速洽歐盟相關單位確認歐盟簽證規則所規定要件之細節,彙整會
員公司現行是否有符合條件之商品;如無相關商品,請轉知並協助
會員公司設計符合規定之保險商品。
(二)為協助國人取得申請簽證所需文件並避免爭議,請瞭解歐盟相關單
位可接受之投保證明內容及形式後,轉知所屬會員,並請各會員開
立相關證明前應確認個別商品符合歐盟簽證規則之要求條件。
附 件:外交部 函
中華民國 99 年 7 月 9 日
外歐四字第 09918030010 號
主 旨:有關奧地利台北辦事處及匈牙利貿易辦事處擬即在台實施「歐盟簽證規則
」保險新制事,詳如說明,請 查照見復。
說 明:一、本部本年 6 月 21 日外歐四字第 09918008970 號函諒達。
二、茲檢送奧地利台北辦事處本(99)年 7 月 2 日及 7 月 8 日分
別致我旅行業者及本部領事事務局函二份,其中包括要求我國人於申
請申根簽證時須提供符合歐方規定(保額至少 3 萬歐元、給付後送
費用、保險公司總部或再承保之保險公司應設於歐盟會員國境內、承
保之保險公司須直接給付醫療費用予歐洲當地醫院等)之旅行醫療保
險證明,並推薦若干歐洲保險公司供我被保險人選擇上網投保,惟亦
表明可接受任何國家保險公司出具符合歐方規定之旅行醫療保險證明
。
三、鑒於奧地利台北辦事處將與匈牙利貿易辦事處於本週內逐步實施上揭
新制,敬請就(一)上述歐方推薦歐洲保險公司,惟亦接受任何其他
國家保險公司出具符合歐方規定保險證明有無違反貴管法令?(二)
目前經我政府核准在我國內銷售之保險商品中,有無符合上述「歐盟
簽證新制」規定之旅行醫療保險?(倘無,則未來有我國保險公司提
供符合上述歐方規定之保險時,敬請惠告以便轉知歐方並便利國人選
購。)等節惠示卓見,並於本月 16 日前惠復,至紉公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