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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4:5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保險業內部招攬、核保及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應符合「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之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理字第0990255483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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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業經本會於 99 年 5  月 12 日以金
          管保理字第 09902551191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辦
          理,違者將依保險法第 171  條之 1  規定論處,請查照。
說    明:一、保險業其內部招攬、核保及理賠處理制度及程序有不符「保險業招攬
              及核保理賠辦法」第 6  條、第 7  條及第 8  條規定者,應依上開
              辦法第 9  條規定於修正施行後三個月內調整之。
          二、另為利公司管理,應請速將散於各部門之相關內部招攬、核保及理賠
              處理制度及程序整合成冊。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