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公告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之新臺幣計價黃金期貨契約為期貨 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契約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五條 正 本:貼本會公告欄、本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臺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中華民國證 券商業同業公會、博仲法律事務所、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