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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3 17:5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 (含買回股份申請減資) 、增加營業資金或減少營業資金時之作業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保局一字第0930207455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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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邇後保險業辦理增資、減資 (含買回股份申請減資) 、增加營業資金或減
          少營業資金時,除公開發行之保險業依本會 93 年 12 月 28 日金管銀 (
          六) 字第 0936000791 號函辦理外,餘須依後附格式 (如附件) 填具基本
          資料並檢附相關書件向本會提出申請並獲同意後,始得辦理資金募集或變
          更營業登記等後續事宜。請  查照。

附    件:保險業申請增加 (減少) 資本 (營業資金) 案件基本資料表
          ┌───────┬──────────────────────┐
          │公司名稱      │                                            │
          ├───────┼──────────────────────┤
          │公司設立日期  │      年      月      日                    │
          ├───────┼──────────────────────┤
          │章程所訂資本額│章程修正前:      股 (含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
          │              │股權特別股可認購股份數額      股)           │
          │              │章程修正後:      股 (含員工認股權憑證、附認│
          │              │股權特別股可認購股份數額      股)           │
          ├───────┼──────────────────────┤
          │實收資本額 (營│普通股    股,特別股    股,每股面額    元,│
          │業資金)       │總額新臺幣        元;僑外資比例:        %│
          ├───────┼──────────────────────┤
          │私募有價證券  │普通股    股,特別股    股,□員工認股權憑證│
          │              │,□附認股權特別股已認購    股、預計可再認購│
          │              │股份    股。                                │
          ├───────┼──────────────────────┤
          │              │□現金增資 (增加營業資金)               元  │
          │              │□盈餘轉增資        元 (含員工紅利      元) │
          │申請案件種類及│□資本公積轉增資          元                │
          │金額 (面額)   │□其他                                      │
          │              │  合      計              元                │
          │              ├──────────────────────┤
          │              │□減少資本 (減少營業資金)               元  │
          ├───────┼──────────────────────┤
          │              │一、增資發行新股:                          │
          │              │1.預定發行價格:                            │
          │              │2.認購或配股比例:【註:應註明畸零股之處理方│
          │              │  式】                                      │
          │發  行        │3.員工認購比例:                            │
          │      條   件 │4.新股之權利義務:                          │
          │減  資        │二、減少資本:                              │
          │              │1.減資股數及比例:                          │
          │              │2.減資目的:【註:係彌補虧損、庫藏股註銷或退│
          │              │  還現金】                                  │
          ├───────┼──────────────────────┤
          │資本適足比率  │變更前:                                    │
          │              │變更後:                                    │
          ├───────┼──────────────────────┤
          │最近三年度增加│【註:請詳述增 (減) 資之時間、股數、金額、目│
          │ (減) 資概況  │的、預計可能效益及達成情形】                │
          ├───────┼──────────────────────┤
          │增 (減) 資計畫│                                            │
          │及其預計可能產│                                            │
          │生效益概述    │                                            │
          └───────┴──────────────────────┘
          檢附書件:1.股東會議事錄 (毋須股東會通過者,改送董事會議事錄)
                    2.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
                    3.增 (減) 資計畫及其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含資本適足比率
                      分析)
                    4.其他經主管機關要求之文件。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