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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4 00:5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重申保險業應確實執行財務核保程序及落實保險通報制度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7 月 1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三字第09602545670號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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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茲重申保險業應確實執行財務核保程序及落實保險通報制度,以衡量被保
          險人實際經濟需求及續期支付保險費能力與投保金額是否相當,並應確實
          依據「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人身保險業高額保險契約招攬及
          核保自律規範」及「人身保險核保實務處理準則及職業道德規範」規定辦
          理,如有違反者,將依法懲處公司及相關人員,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切實
          遵照辦理。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