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貴公會於執行所訂各項自律規範時,除應確實要求會員公司遵守外,並應 明確告知會員公司,如有違反自律規範者,本會除對外發佈新聞稿外,並 將按違反情節輕重,採取停止審查或受理保險業各類申請案一定期間等行 政監理措施,本會檢查局並將不定期檢查,未改正者將依法嚴處。請 查 照。 說 明:依據本會第十及十一次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