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06:28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40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1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403856098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附件 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
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期貨商財務報告除應依本規定格式揭露資訊外,並應依期貨商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之規定辦理。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一百十四年二月十日金管證券字第一一四○三
八○三二六六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4 年 2 月 10 日
金管證券字第 11403803266 號令,自即日廢止。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