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12.01 15:21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銀行法第七十二條之二規定之解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9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1402729841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授信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銀行依據財政部所定「公股銀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原則
              」核貸之案件,於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後撥款者,不計入銀行法第七
              十二條之二有關「住宅建築及企業建築放款」之總額。
          二、本令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九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