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4.09.17 04:54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8條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8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140383856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圖表附件:
格式一 請領會計師證書申請書.pdf
格式二 會計師執業登記申請書.pdf
格式三 中華民國會計師執業登記事項表.pdf
格式四 中華民國會計師名簿.pdf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一、依據「請領會計師證書與申請執業登記規則」第八條規定,訂定相關
申請書表格式如附件。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本會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金管證審
字第一一二○三八六○三六四號令,自即日廢止。
編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12 月 29 日
金管證審字第 11203860364 號令,自即日廢止。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