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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6:56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財政部84年3月14日台財融字第84714112號函及85年12月3日台財融字第85553872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130144892號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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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財政部 84 年 3  月 14 日台財融字第 84714112 號函及 85 年 12 月 3
          日台財融字第 8555387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本會資訊服務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銀行局(資訊室)(銀
          行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代理代表人林○
          茂先生)、有限責任中華民國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代表人麥○剛先生)、
          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法律事務處、檢查局
          、銀行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4 年 3  月 14 日台財融字第 8471411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民國 85 年 12 月 3  日台財融字第 85553872
            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