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2:45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年八月十五日(九O)台財證(二)字第OO三九三三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203845691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年八月十五日(九O)台財證(二)
          字第OO三九三三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均含附件)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8  月 15 日
            (九O)台財證(二)字第 003933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