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三日(八九)台財
證(一)字第一OO一一六號公告、八十九年二月一日(八九)台財證(
一)字第OO三七一號公告、八十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八九)台財證(一
)字第OO八九一號公告、九十年三月七日(九十)台財證(一)字第一
O一八O一號公告及九十一年四月十六日(九一)台財證(一)字第OO
二五三四號公告(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1 月 3 日
(八九)台財證(一)字第 100116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2 月 1 日
(八九)台財證(一)字第 0037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3.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89 年 3 月 28 日
(八九)台財證(一)字第 0089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4.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3 月 7 日
(九十)台財證(一)字第 10180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5.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1 年 4 月 16 日
(九一)台財證(一)字第 002534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