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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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20340777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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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一、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第六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
事業得經營「查核從事基金電子交易平台銷售業務及以自動化工具提
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資通安全作業」業務。
二、本令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