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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1:2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 112 年 8 月 29 日金管保綜字第 11204923751 號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之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204931691號公告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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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 112  年 8  月 29 日金管保綜字第 11204923751  號排除電子簽章
          法適用之項目之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 4  條第 3  項、第 6  條第 3  項及第 9  條第 2  項規
          定。
公告事項:旨揭公告之法規條文經評估無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之必要,自即日停止適
          用。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12  年 8  月 29 日金管保
            綜字第 11204923751  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