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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4 01: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24條第4項規定之令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9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券字第1120384004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一、依據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二十四
              條第四項規定辦理。
          二、股票未公開發行之證券商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應於公開資訊觀測
              站辦理公告申報,免再將書面資料申報本會備查。
          三、本令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