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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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7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120346973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圖表附件:
附件 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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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主 旨: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依 據:期貨交易法第 5 條。
公告事項:一、公告日本東京金融交易所(Tokyo Financial Exchange)之交易所買
賣基金類(ETF 類)契約為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種類。
二、更新後期貨商得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詳如附件。上
開期貨商受託從事國外期貨交易應以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
告之期貨交易契約為限。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