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5:4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四日台財證六字第O九二OOOO八五六號函及九十年十一月十六日(九十)台財證(六)字第OO六一二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5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120382079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四日台財證六字第O九二O
          OOO八五六號函及九十年十一月十六日(九十)台財證(六)字第OO
          六一二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3  月 4  日
            台財證六字第 0920000856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0 年 11 月 16 日
            (90)台財證(六)字第 006122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