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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04 05:2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台財證三字第O九二OOO一一二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81842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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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台財證三字第O九二
          OOO一一二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 92 年 3  月 19 日
            台財證三字第 092000112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