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關 111 年上半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
算公式」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 明:一、111 年上半年度適用「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
公式」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業經本會於 111 年 6 月 30 日以
金管保財字第 11104285301 號令(詳附件)發布,請至指定網址下
載 111 年上半年度人身保險業、財產保險業及再保險業計算自有資
本及風險資本之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並請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
業公會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將前述事項轉知會員公司。
二、保險業 111 年上半年度資本適足性相關報表除依據指定單位(網址
:https://www.tigf.org.tw/submenu?usein=2&psid =0M160599907
238318416、https://fdr.tii.org.tw/websetup/ login.aspx) 範
本檔申報外,另應備文檢送紙本(表 01-3-2 簽證會計師對資本適足
率查核(核閱)意見書、表 01-4-2 簽證精算人員查核意見書及表
30 系列報表【請以 A4 規格正反列印】)暨光碟(含半年報應申報
表格)各 1 份,於 111 年 8 月 31 日前寄送本會保險局。
正 本: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中華民國產物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有限責任台灣區漁船產物保險合
作社(代表人楊○吉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
金(代表人林○寬先生)、中華民國精算學會(代表人蔡○豐先生)、法
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本會檢查局、保險局(均含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