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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3 16:17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檢送本會98年8月27日金管保財字第09800101002號「保險業辦理資金運用相關事宜解釋令」所衍生疑義之相關處理方式,原本會108年12月5日金管保財字第10804954474號函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2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10130570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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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本會 98 年 8  月 27 日金管保財字第 09800101002  號「保險業辦
          理資金運用相關事宜解釋令」所衍生疑義之相關處理方式,原本會 108
          年 12 月 5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804954474  號函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
          知所屬會員公司。
說    明:依據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111  年 1  月 10 日壽會貴字第 1
          110100214 號函及 110  年 1  月 28 日補充資料辦理。
正    本: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李○季先生)、中華民國人壽保
          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黃○貴先生)
副    本: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代表人桂○農先生)、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
          金(代表人林○寬先生)、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薇女士)
          、本會檢查局、保險局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108  年 12 月 25 日金管保
            財字第 10804954474  號函,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