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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0:52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十日(七七)台財證(二)第O八八四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00362248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其他
法規功能按鈕區
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七年八月十日(七七)台財證(二)第O八
          八四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7 年 8  月 10 日(七
            七)台財證(二)第 0884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